聚玩吧论坛发帖及评论规则-交流灌水论坛-三角洲行动-聚玩吧

聚玩吧论坛发帖及评论规则

一、发帖规则

1. 内容要求:

◦ 合法合规:严禁发布涉政、色情、暴力、赌博等违法内容,以及侵权、诽谤、含恶意代码的信息;

◦ 无主题限制:游戏相关(日常、组队、俱乐部等)、生活闲聊、水帖等均允许,鼓励自由交流;

◦ 原创自愿:转载内容需注明出处,避免抄袭纠纷。

2. 联系方式规范:

◦ 允许发布站外联系方式(微信、QQ等),未引发纠纷的不处罚,因联系方式产生的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;

◦ 带有联系方式的帖子若含广告性质(包括隐晦推广、引流等),视为违规;

◦ 严禁借联系方式实施诈骗行为(如虚假陪玩、组队骗钱等)。

二、评论规则

1. 文明互动:禁止人身攻击、地域歧视、恶意引战,理性讨论,允许观点分歧;

2. 内容相关:避免无意义刷屏(重复评论、纯符号等),评论需与帖子主题相关;

3. 禁带广告:除官方推广外,禁止发布任何商业广告、引流链接(包括隐晦形式)。

三、违规处罚

1. 轻微违规:

首次轻微引战、非广告类无关刷屏等,警告并删除内容,可申诉;

2. 一般违规:

◦ 带联系方式的帖子含广告性质、评论恶意引战等:禁言(小黑屋)3-7天,可申诉;

◦ 发布联系方式引发轻微纠纷(口角冲突):禁言5-10天,可申诉;

3. 较严重违规:

◦ 多次发布带广告性质的联系方式帖:封号15-30天,可申诉;

◦ 发布联系方式引发较严重纠纷(如骚扰、恶意误导):封号30天,可申诉;

4. 严重违规:

◦ 发布违法内容、恶意攻击平台:永久封号,可申诉(限24小时内提交材料);

◦ 涉及诈骗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、骗取财物、伪造信息诈骗等):一律永久封号,不予申诉,保存证据并上报相关部门;

◦ 多次较严重违规屡教不改:永久封号,不予申诉。

四、申诉说明

• 可申诉的处罚:轻微违规、一般违规、非诈骗类较严重违规及部分严重违规,需在处罚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通过“申诉通道”提交材料,管理员24小时内复核反馈;

• 不予申诉的情形:明确涉及诈骗的行为、多次严重违规屡教不改,因性质恶劣,不接受任何申诉,处罚结果不可变更。

五、规则解释权

本规则由聚玩吧管理团队解释,调整将提前公告。建议优先使用站内功能互动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流环境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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